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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货规范的通知(2010)均辉速递(市)字第013号
 2010-08-03
  

尊敬的客户: 大家好! 为了避免贵司货物因为资料、清单等问题在我司造成不必要延误,提高快递货物的时效性,根据以往对滞留在我司的问题件进行了统计与总结,我司特别做出如下提示:: 第一、关于交接问题: 1.要求贵司在交接清单、运单上注明我司渠道代码。 2.交接清单与运单信息必须相符,包括(渠道代码、国家、件数、重量等)。 3.交接清单必须注明贵司在我司的帐号代码,并检查清单是否加盖公章或业务章,清单未盖章将直接导致货物延误。 4.对于不能开箱查验,数量较多的贵重产品等,交货时请直接提供保函随货,以免货到我司仓库后再次扣件确认。 5.货物超重、偏远尽量赋予交货人员权限,能确认的尽量当场确认。 6.货物如需特别文件的(如MSDS,电池信等),尽量随货交至我司。 7.确认关税预付的,请直接在交接清单上注明关税预付,并在运单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