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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供寄件人资料和正确申报货物价值的通知【(2010)(客)字第040号】
 2010-12-31
  

尊敬的代理,您好! 近期香港DH对寄件人资料填写及货物申报价值 (主要是低报)加大了查验力度,目前部分因申报不合理的货物已被其扣件,我司已在处理,同时为了您的货物能按照服务商的要求顺利出口,请留意以下相关变动: 1、 自2011年1月1日起,所有交寄的货件请务必在运单上提供详细的寄件人资料,如实在不方便提供真正寄件人资料,请在寄件人资料栏填上贵司的详细英文资料。对未提供详细寄件人资料的货件,我司将作HOLD件处理,待贵司提供资料后再作中转。 2、 近期各国海关反馈通过香港DH渠道中转的货件价值低报情节十分严重,对此,要求各代理务必如实申报正确的货物价值或合理的价值,否则DH将拒绝中转或导致目的地清关延误、退回、罚款等问题,对清关产生的一切费用将由发货人承担。 以上请各代理公司知悉并转告寄件人,因此而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