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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关于货物低报对收件人为个人的货物要求提供相关价值证明事宜的通知(2011)均辉速递(市)字第035号
 2011-01-20
尊敬的代理: 您好! 接DH紧急通知,最近由于低申报价值货物问题日趋严重,为免对贵司之形象及利益造成负面影响,故要求发货人如实申报货物价值。以免令问题继续恶化。即时起要求贵司在操作上有以下改变:以私人名义收件,要求发货人提供买卖双方之交易证明,如网购单据等给我司,(网购单据详见以下截图),此要求主要是要控制低报问题,如在清关时发现低报的,将有可能产生罚款,退回,同时也会对收发件人列入海关及DH的黑名单。自2011年1月19日起,我司对收件人为私人的货物全部进行了扣件处理,请各代理提供相关证明或将收件人更改为公司名,同时也请贵司严格控制货物申报问题。如有任何问题,请直接与我司销售员联系。谢谢 均辉速递市场部 201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