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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司大陆DH渠道对品牌货件的规定通知(2011)均辉速递(市)字第051号
 2011-04-12
  

关于我司大陆DH渠道对品牌货件的规定通知(2011)均辉速递(市)字第051号 尊敬的代理: 您好! 据深圳海关进行知识产权保护行动的通知,从即日起,我司大陆DH渠道将做如下变动: 1.对涉及品牌的货物,必须将品牌填写与运单品名处。如“运动衣、1件、李宁牌” 2.如非品牌产品,运单品名栏上必须录入“无品牌”字样,如“女士针织化纤上衣、3件、无品牌”。 为保证中转时效,请配合填写品牌工作,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均辉速递市场部 2011-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