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首页 – 新闻中心 – 新闻详情
关于意大利参展货物的清关要求【(2011)(客)字第67号】
 2011-12-06
 尊敬的代理,您好
   接香港DH通知,所有寄往意大利的参展货物,如果货物价值超过150欧元,需按以下要求提供资料:
1、随货必须提供商业发票,同时还需提供意大利代表公司的EORI(Economic Operators Registration and Identification)号码,如果未附有EORI号码,货物必须转由收件人指定的清关代理办理清关手续,或将货件退回原寄件地。
2、运单必须注明货件关税预付;
3、随货商业发票必须有以下信息:收件人公司名称,联系人名,联系电话号码,参展地址或酒店地址,货物详细描述,货件价值。
4、如货物是皮革类物品,需附有“Washington declaration”资料。
 
请寄件人在交寄货物前确保随货提供的资料正确有效,否则货件由此产生的延误和相关费用,均由发货人承担。
 
以上事宜,请各代理相互转告
 
均辉速递
 201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