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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FEDEX渠道寄往挪威货物的最新清关规定【2013(客)字第49号】
 2013-11-15
 
尊敬的代理,您好!
 
       接香港FEDEX紧急通知,由于近期挪威海关发现大量从香港寄往当地的货物都存在严重低报货值的问题,这些货件有可能会被当地海关直接退回香港,退运费由寄件人承担。为避免类似情况继续发生,现FEDEX明确规定,从即日起,所有寄往挪威的货件,随货必须提供货物真实的付款证明(Payment Proof)。我司在将货件交寄FEDEX前不予审核付款证明的有效及真实性,一经由发货人提供付款证明随货寄运,即默认其有效及真实性。如货物随货欠缺付款证明资料,香港FEDEX有可能会拒收并退件处理,由此引起的延误、退件提货费用和重寄操作费均由发货人承担。如货件到达当地海关,因欠缺付款证明或者付款证明申报的价值与实际货物不相符,当地海关将有可能拒绝货物清关,且货件将会被强制退回或销毁,退回或销毁前不另行通知收件人和发货方,所产生的一切清关延误、清关费用及退回费用均由发货人承担。请知悉,谢谢!
 
如货件在香港被拒收,提货费收费标准为:
1,30KG以内收取RMB100/票;
2,300kgs以内收取RMB200/票,大于300kgs的超过部分按RMB0.6/KG收取;
3,重寄操作收费标准:40RMB/票;
 
 均辉速递
2013-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