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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香港Fedex出口货物价值及收件人地址资料申报的通知【2014(客)字第79号】
 2014-09-11
尊敬的代理, 您好!
     接香港Fedex通知,关于所有出口货物,货物价值及收件人地址资料等申报,必须遵从以下规定:
一,随货必须提供收件方正确的联系方式及详细地址,此渠道均不接受发货人要求将货物转寄其他国家地址的服务,即变更收件人地址,仅限在原本目的地国家以内。但如果收件人的派送地址有误,可能产生下述改派地址情况: 
   1、当地Fedex有可能自动校正正确的收件方地址后直接派送; 
2、由当地联系收件人后,由收件人提供正确地址后派送;
3、产生派送问题后,由发货人提供原本目的地国家以内正确有效的派送地址;
以上情况均会产生更改地址手续费RMB78/票,以及可能会产生转寄运费(具体金额以实际变更地址而定)!  
二,   随货出口的清关发票必须以收/发货人双方的交易价格作为货件的价值申报(不能以出厂成本价或采购价作为申报价值),一经被当地海关确认价值低报,当地海关可能会直接将货物强制退回发货地或在当地弃件处理,无论货物最终退回、销毁或放行,当地海关均有可能征收相应的关税及因价值低报而所致的罚款,如货物产生的关税收件人拒付,会自动转由发货人承担,如因价值低报所致的罚款均强制由发货人承担。
 
       上述情况及费用服务商均有可能不会预先通知发件方,所有费用均以服务商最终账单为准,请各代理知悉并相互转告,寄运货物前,发货人必须正确申报收件人地址及货物价值,并让发货人与收件人协商清关及关税支付问题,否则后续产生的延误和一切费用由发货人承担。
 
均辉速递
2014-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