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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香港FedEx渠道寄往越南包裹限制要求的通知【2015(客)字第123号】
 2015-12-10

尊敬的代理, 您好!
       接香港FedEx通知,即日起,寄运目的地为越南(Vietnam)的二手(使用过的)信息技术类产品及其零部件产品(包括返修品、回收处理货物以及用于研究和学习的货物),收件人均需在当地取得信息通讯部门(Ministry of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s)签署的进口许可证处理货物进口清关;信息技术类产品如: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手机、音箱、U盘驱动器、数据摄像机、液晶显示屏以及发光二极管等等。
       请各代理知悉并转告发货人,寄运货物前请先与收件方协商好货物的清关事宜,必须要确保货物到达当地后,收件人有能力处理清关并会配合提供进口许可证,我司交寄服务商前不予审查,如货件未遵从当地的清关要求,导致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费用,将由发货人承担,请各代理知悉并相互转告。谢谢!

均辉速递
2015-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