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首页 – 新闻中心 – 新闻详情
关于香港DH渠道寄运电子烟货物的通知【2015(客)字第125号】
 2015-12-18
尊敬的代理,您好!
    接香港DH通知,即日起,  禁止接受电子烟及其配件寄运到如下国家,请各代理知悉并转告寄件人,寄运货物前请严格审查此寄运限制,我司出货前不予查核,如货件未遵从此限制将会直接被海关退件,且退件前不另行通知发货人,产生一切费用包括罚款等均由发货人承担。请知悉,谢谢!

国家
英文名称
阿联酋
UAE
巴林
Bahrain
伊拉克
Iraq
约旦
Jordan
科威特
Kuwait
卡塔尔
Qatar
沙特阿拉伯
Saudi Arabia
新加坡
Singapore

 
均辉速递
2015-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