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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寄往印度尼西亚出货要求的通知【2016(客)字第054号】
 2016-07-11
尊敬的代理,您好!
    接香港DH通知,即日起,印度尼西亚(Indonesia),如收件方为私人,当地禁止进口计费重量大于等于100KG的货物。请各代理知悉并相互转告,在交寄货物前必须严格审查货物,我司交寄服务商前,不予审查。如违反相关规定,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均由发货人承担,请知悉,谢谢!

均辉速递
2016-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