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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陆/香港TNT渠道寄往沙特的最新清关要求通知【2017(客)字第006号】
 2017-01-11

尊敬的代理,您好!

      接大陆/香港TNT最新通知,所有寄往沙特阿拉伯(Saudi Arabia)的包裹,须遵从以下寄运要求:
一、收件方必须为公司,不接受私人件。
二、运单和发票上须注明收件方的电话号码(座机或手机号码,建议尽量提供手机号码)。
三、随货发票要求如下:
      1.必须注明商品HS编码;
      2.必须注明原产地国家,且产品包装上的生产国信息必须和发票申报保持一致;
      3.如实正确申报货物价值,如货物申报金额大于或等于USD100,随货必须提供正本商业发票;如货物申报金额大于或等于USD2500,随货必须提供正本商业发票及正本原产地证。
四、随货原产地证书:可接受正本原产地证书单独寄出,但随货需附上原产地证书复印件。
五、产品本身上必须有原产地国标识,例如“Made in China” 或 “Manufactured in China”,海关不接受将产地国家信息标识在货物外包装上。
六、寄运以下类别货物,随货必须提供正本SASO证书(沙特阿位伯标准组织认证证书),不接受收件人在当地提供:

      第一类 玩具;第二类 电器和电子产品;第三类 汽车产品;第四类 化工产品,医疗仪器、医疗产品,军用产品。 列举部分类别货物:笔记本电脑,电脑配件,电机配件,汽车配件,刹车配件,灯具配件(Light fittings),适配器(Adapters),充电器(Chargers),计算机零部件(Computer spare parts),手机、手机配件及零件等,仅供参考。
 
      以上请各代理知悉并转告寄件人,寄件前请严格审查随货资料是否齐全,我司交寄服务商前不予审查资料,若未遵循以上寄运要求,货物将可能产生海关罚款,甚至被海关没收/销毁或直接退回发件地,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费用,均由发件人承担,请知悉!

注:SASO = Saudi Arabian Standards Organization,沙特阿拉伯标准组织,专为所有的日用品及产品制定国家标准。

均辉速递
2017-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