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首页 – 新闻中心 – 新闻详情
关于香港Aramex渠道最新寄运要求的通知【2018(客)字第079号】
 2018-08-30

尊敬的代理,您好! 

    接香港Aramex通知,即日起,通过香港Aramex渠道寄往伊朗、苏丹、古巴、朝鲜、俄罗斯的包裹,随货发票上的币种不能用美金来申报,必须使用人民币(RMB)或港币(HKD)申报。请各代理知悉并转告发货人,寄运货物前请确保随货资料正确完整,我司交寄服务商前将不予再审查货物及随货资料,如未遵从上述规定,货物将可能会被拒收或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清关问题及费用,均由发货人承担。谢谢!

 

均辉速递

2018-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