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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香港D发件人信息需预先备案的通知【2021(客)字第022号】
 2021-07-06

尊敬的代理,您好!

      接香港D通知,香港D已实施实名制寄件,所有货物的发件人信息均需备案成功后才可接受寄运,发件人信息包括:发件公司完整名称、个人发件人全名、发货地址、发货人联系方式等,具体要求如下:

1、发件公司名称/个人发件人全名包括空格在内不能超过45个字符;

2、发件公司名称及地址均不能为香港信息;

3、发件公司名称/个人发件人全名不能为黑名单;

4、发件公司名称需包括:1)公司所在地;2)具体名称;3)营业种类;4)公司种类。

若发件公司名英文字符超45个,“具体名称”必须完整录入,不可缩减;其中“所在地”、“公司种类”、“营业种类”可缩写,但不能省略;

“所在地”需在公司名称的最前面体现;

5、如发货人是个人,不接受发件人名为中文姓氏+英文名(如Maggie Huang),必须是发件人身份证全名的拼音全拼。

以上请各代理知悉并转告发货人,预先提供有效的发件人信息备案,未提前备案发件人信息的货物,将会扣留直至备案成功才会安排出货。

感谢贵司的配合及支持!


2021-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