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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度尼西亚最新清关要求的通知【2021(客)字第029号】
 2021-11-19

尊敬的代理,您好!


   接服务商通知,自2021年8月1日起,所有寄往印度尼西亚的包裹,运单及发票均需注明印尼收件公司或个人的税号(NPWP - Nomor Pokok Wajib Pajak,纳税人识别号),此要求适用于我司所有国际件渠道。请各代理知悉并相互转告,寄运货物时务必按上述要求操作,我司在交寄服务商前不再逐一审核,如货件未遵循上述寄运要求,货物将可能会清关延误或被退回,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费用将由寄件人承担。请知悉!


收件人运单及发票需注明的信息
收件人为公司印尼税号(NPWP - Nomor Pokok Wajib Pajak,纳税人识别号)
收件人为个人印尼税号(NPWP - Nomor Pokok Wajib Pajak,纳税人识别号)
或下述3项其中之一:
1、收件人为印尼国民,提供印度尼西亚身份证号码(NIK - Nomor Induk Kependudukan);
2、收件人为外国人(非印尼国民),提供收件人护照号码;
3、印度尼西亚驾驶执照,适用于印度尼西亚国民或外国人。


均辉速递

2021-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