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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香港FEDEX寄往欧洲国家需提供付款证明的通知【2021(客)字第048号】
 2021-12-22

尊敬的客户,您好!


  接香港FEDEX通知,近期各欧洲国家海关严查低申报,所有去往欧洲国家的货件,随货需附带付款证明(POP,即收发件人双方交易记录)。请各代理知悉,寄运货件时务必以收/发货方双方的交易价格作为发票申报价值(不能以出厂成本或采购成本作为申报价值),同时随货提供双方交易记录,如货物作为样品或礼品等用途寄运,也必须以货物真实市场价值申报。我司在交寄服务商前不再逐一审核随货资料,若货物未遵从相关要求,导致服务商退件等一切后果或相关费用将由发件方承担。造成不便,敬请见谅,谢谢!

 


均辉速递

2021-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