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尊敬的客户: 经我司办公会决定,自2010年8月1日起,凡经我司中转的国际件,一旦服务商通知产生偏远附加费而我司未在出货前通知客户的,我司均会向各代理补收此费用,自寄件之日起3个月内通知有效。请各位代理提前仔细查询货物是否属于偏远地区,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同时我司也会一如既往的协助客户查询地址是否属于偏远,将客户损失降到最低。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均辉速递 201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