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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包裹价值申报规定的通知【(2010)(客)字第033号】
 2010-12-20
  

尊敬的代理,您好! 接香港DH通知,近期目的地海关反馈货件价值低报情节严重,敬请发货人严格把关,确保包裹价值如实申报,否则清关产生一切费用将由发货人承担。同时DH将对收取的货件进行实货与申报的评估,因此上网时效与中转时效将延误1-2个工作日,如发货人屡次涉及将货物价值低报,DH将予停止接受相关发货人的寄出货物。我司也会根据情况对低报太严重的货物进行扣件处理,希望各代理尽量配合并作出改善,以上请各代理公司知悉并转告寄件人,因此而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均辉客服部 2010-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