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代理: 自2012年10月1日起,我司更改报价及结算币种,实行人民币报价和财务结算。2012年10月1日前贵司在我司账户的余额按以下方法转换为人民币: 一、 账户尚有未支付的款项,按我司公布的9月份汇率0.83换算为人民币。 二、 账户尚有余款的,按9月29日12时中国银行外汇牌价的中间价换算为人民币。 敬请留意我司网站通知和报价单,详情请咨询我司财务部及市场部。 望请周知,多谢合作! 祝商祺!
深圳均辉华惠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2012-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