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均辉速递(财)字第004号 尊敬的代理: 您们好!自2012年11月1日起,如贵司支付外币,按以下汇率折算人民币计入往来账单: HKD:RMB=1:0.80 USD:RMB=1:6.25 服务商收取的退回费用,目的地海关收取的关税等外币费用,我司按以下汇率折算人民币记入账单: HKD:RMB=1:0.82 USD:RMB=1:6.30 敬请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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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