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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东专线渠道禁止寄运电池货物通知【2013(客)字第35号】
 2013-10-11
 
尊敬的代理,您好!
接中东专线(AMRX)通知,自2013101日起此渠道全面禁止寄运所有电池或附带电池的货物,请各代理知悉并相互转告发货人,寄运货物前必须严格查验,并正确申报货物信息,我司交寄服务商前将不予审查货物及随货资料,如有发现任何错误申报或瞒报电池的情况,服务商会将处于罚款RMB200/票,并且强制要求发货人安排取回,由此产生的罚款及提货运费,由发货人承担。
提货费收费标准:
130KG以内收取RMB100/次;
2,300kgs以内收取RMB200/次,大于300kgs的超过部分按RMB0.6/KG收取;
 
  均辉速递
2013-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