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首页 – 新闻中心 – 新闻详情
关于香港DH征收超重/超长附加费、特殊处理附加费通知-【2013(客)字第58号】
 2013-12-23
尊敬的代理,您好!
     接香港DH通知,从2014年1月1日起,所有单件实重超过70KG(不含70KG)或材积尺寸长、高、宽任何一边超长120CM的货件,香港DH将征收超重、超长操作费RMB200/票,另加当月燃油附加费【200RMB+(200RMB*当月燃油)】。
另外,自2014年1月1日起,以下情况的货件,将加收特殊处理费【200RMB+(200RMB*当月燃油)】/票:
1:除发货人特殊指示外,外箱上注明标志/文字提示不可叠放的货物 (“请勿叠放”,“Do not stack / No Stack ”)
2:外包装(或裸包等)不能承受堆叠其他货物,形状或货板上的货件阻碍第二个货板或其他非货板运件安全叠放者。
超长/超重附加费及特殊处理费不会重复加收,如货物同时存在上述情况之一或以上,只加收一次附加费用【200RMB+(200RMB*当月燃油)】/票 。请各代理知悉,并相互转告。
 
 
均辉速递
2013-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