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PS对电池所需资料及要求(2014年1月3日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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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池种类(Type of batte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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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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锂离子电池(可再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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锂金属电池(不可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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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指示(Packing instruction简称P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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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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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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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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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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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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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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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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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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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池与产品主体一起寄运,1个主机最多带1个电池及2个后备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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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置在产品主体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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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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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池与产品主体一起寄运,1个主机最多带1个电池及2个后备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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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置在产品主体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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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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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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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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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池组<100WH;电池芯l<20Wh (超过限制属于危险品,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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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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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池组锂金属锂含量≤2g;电池芯锂金属锂含量≤1g (超过限制属于危险品,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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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箱重量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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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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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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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重不超过5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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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重不超过5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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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于2个电池组或者4个电池芯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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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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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重不超过5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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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重不超过5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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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于2个电池组或者4个电池芯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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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名申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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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电池产品的英文品名+Dry bette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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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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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电池产品的英文品名+Lithium Ion Batter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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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电池产品的英文品名+Lithium Ion Batter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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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967 Section Ⅱ,name of equipment(含电池产品的英文品名) containing no more than 4cells or 2 batter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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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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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电池产品的英文品名+Lithium Metal Batter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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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电池产品的英文品名+Lithium Metal Batter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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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970 Section Ⅱ,name of equipment(含电池产品的英文品名) containing no more than 4cells or 2 batter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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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色电池警告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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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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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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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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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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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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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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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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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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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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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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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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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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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注意事项第八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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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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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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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注意事项第八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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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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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池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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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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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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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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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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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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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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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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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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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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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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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装载附带电池货物的包装必须能够承受1.2米自由落体冲击力后,而包装和货物保持完好无损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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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所有附带电池寄运货物的外包装必须用纸箱包裝(不接受以塑胶袋或者纸袋包装寄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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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货物配套电池寄运(电池非内置在产品内),须将每个电池单独以纸盒封装,以防止电池之间产生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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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电池内置于产品内的货件,产品必须确保处于关机状态,不能开启(请使用绝缘装置或者寄运前确保电池内的电量已经耗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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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电池(Battery)是由一个或多个电池芯(Cell)的永久电路连接,包括外壳,接线端,标记等方式。电池芯(Cell):是单个封闭式电气化学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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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同一票货物内如同时寄运包含锂离子电池和包含锂金属电池的电子产品,必须将锂离子和锂金属电子产品按电池类别分开箱装载和寄运,并于外箱加贴相应电池类别的警告标签,且同时附上相应的电池安全声明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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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彩色电池警告标签只需要加贴在装载有电池的货物外箱上。如一票多件,部分箱内未包含电池的,不需要贴此警告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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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寄达澳大利亚和经过澳洲中转的货物(UPS报价表的1-4分区),随货必须附有电池的MS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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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寄达亚洲和中东国家的含锂电池类货物(详见附表“国家明细”,包含澳大利亚),随货必须提供一式两份的电池安全声明及两份正本的《CLG Section II Lithium Battery Declaration Form》。由原始寄件人盖章并提供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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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移动电源属于PI967,单箱不超过5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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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如贵司电池不属于锂离子和干电池类别,请寄运货物前咨询相关要求,才安排发货寄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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