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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小包操作规范通知【2014(客)字第44号】
 2014-06-11
尊敬的代理,您好!
 
    为了更好的加快邮政小包的操作时效,现在将邮政小包的LABEL规范和货物品名申报规范如下,请查阅并遵从下述规范,如未能遵从,造成相关后果将由发货人承担,请各代理知悉并相互转告,造成不便,请见谅!
 
一、规范Label的打印和粘贴
 
1. 由于我司网站的Label都是根据标准尺寸设计的(A4纸打印4张,Label4"x6"打印1张,Label4"x4"打印一张),其中的Logo、条码等只有在标准尺寸下才能符合要求,所以所有在均辉网站下单的小包,在打印时都要先做“打印预览”-“页面设置”,把其中的“页边距”全设为“0”,“页眉和页脚”全部设为“空”,并且取消“启用收缩到纸张大小”的选择(也就是此项不选择)。
2. Label的打印只能选用激光打印机(A4)或热敏打印机(label4x6和label4x4),不能使用针式打印机来打印label。
3. Label粘贴时要保证条码在一个平面上,特别是A4打印的label在用胶带粘贴时,不能褶皱,破损。
以上情况都可能会造成条码的无法扫描,从而会影响中转和签收。
 
二、小包品名的规范申报
小包品名不接受如:GIFT(礼品)、Accessories(配件)、Toy(玩具)、Adornment(装饰品)等非具体品名的申报,必须填写具体的货物品名,如Shoes(鞋子)、Phone case(手机壳)等
 
 
均辉速递
2014-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