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您好!
接大陆TNT服务商通知,即日起,所有寄往法国的货物,随货必须提供一式两份的正本商业发票,当地海关不接受以形式发票清关货物,随货商业发票申报内容必须遵从以下要求:
1. 发票需要使用带有发货人信息抬头信纸制作;
2. 发票必须详细申报收件人、发货人的详细资料(公司名,联系人姓名,地址,电话等);
3. 发票需要有发票日期及发票号码;
4. 注明派送条款(terms of delivery)及货物原产地国(country of origin);
5. 发票内容必需清晰申报每项货物的详细品名、数量、单价、总价;
6. 需要有发货人签名及公司盖章。
以上事宜,请各代理知悉并转告发货人,寄件前请确保货物的随货清关资料符合当地规定,我司交寄服务商前将不给予审查随货资料,如因未遵从上述规定,货件将有可能被当地海关强制退回或销毁,退回或销毁前不另行通知收/发货人,产生一切清关延误及费用,均由发货人承担,请知悉!谢谢
均辉速递
2014-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