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代理,您好!
接香港DH通知,即日起,寄往孟加拉(Bangladesh)的电子类产品及其零部件有以下最新清关规定:
1、随货资料必须详细申报每项货物的数量、品名,不接受笼统的品名申报,如:“电脑配件”,必须详细列明是:硬盘、记忆卡、主板还是其他等。
2、随货发票必须正确申报货物信息,及以真实价值申报,如被海关查获货物信息错误申报或货物价值低报的情况,海关将会充公货物或将货物强制退回发货地,退件前不另行通知收/发货件;
3、货物申报价值超过USD15,发货人随货需提供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或进口许可证 ;
请各代理知悉并转告发货人,寄件前请确保货物的资料正确和齐全,如因未遵从上述规定,货件将有可能被强制退回或销毁,退回或销毁前不另行通知收/发货人,产生一切费用以及后果,均由发货人承担,请知悉!
均辉速递
2015-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