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代理,您好!
接大陆DH服务商通知,寄运巴西(Brazil)的包裹须遵从以下清关规定:
1.随货要求提供正本商业发票及正本装箱单,各一式四份,发票申报内容要求如下:
①随货运单、发票及其他清关资料,申报内容必须打印,不接受手写内容。
②发票和运单必须同时申报收件人的税号,如随货资料未申报税号或税号无效,当地海关将直接强制退件,不作任何通知。
税号格式: CNPJ(公司-XX.XXX.XXX/XXXX-XX) B、 CPF(私人- XXX.XXX.XXX/XX) C、非巴西籍人士,须要提供护照号代替税号申报;
③随货清关发票必须详细申报每项货物的品名,不接受笼统的品名,例如:“塑料袋样品-Samples of plastic bag" 或 "广告材料--Advertising Material" 或 "包-Bags"等等。
④随货清关发票必须详细注明每项物品的海关商品编码、货物净重、总重、数量、币种、单价、总价以及付款方式、贸易条款、运费。
2.如货物申报价值(CIP/CIF)超过USD3000的货件需正式报关,运单及发票的货物描述栏必须均注明有“Formal Import”;
巴西海关对所有进口货物的数量、价值、货物大小以及同一收件人的收货频率和数量等项目都会进行严格的评估,并根据评估的结果来判定货物是否允许进口,或要求将货物转正式清关模式进口。
如果海关判定货物为转售目的,将会拒绝货物进口,且直接安排退回发货地,不会有预先通知收/发货人。请各代理知悉并转告发货人,寄件前请确保随货资料的正确且货物符合当地要求,我司交寄服务商前不予再次审核,如未能遵从上述规定,货件将有可能造成中转延误或者被当地海关强制退回或销毁,退回或销毁前不另行通知收、发货方,产生一切清关延误及费用,均由发货人承担。
均辉速递
2015-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