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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1月24日至2005年12月31日乌克兰海关新规定
 2005-12-01
尊敬的代理公司: 您好! 获悉DH服务商通知,从2005年11月24日起到2005年12月31日止,乌克兰海关对部分圣诞或新年礼品实行新的规定。不予进口以私人物品申报的如下物品并会被当地海关退回(费用由中国寄件方支付)或作自动销毁处理。详细货物种类如下: 1、酒及酒精制品 2、香烟及烟草制品 3、食物类:肉、鱼、奶酪、鸡蛋、罐头食品、巧克力、糖果、茶叶、咖啡、果汁、油、大米、谷类及谷类制品等 4、干花、香草等 以上事宜,特此通知。对于因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均辉速递公司客服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