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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纺织品出口的问题
 2006-01-10
尊敬的代理: 您好! 我司于2005年11月曾经通知过诸位代理,关于纺织品出口往欧美国家的注意事项。在此,我司再重申如下: 各位代理投寄纺织品往欧美国家时,原始寄件人应确保具有该类纺织品的有效出口配额,纺织品出口配额为中国政府批发给纺织品生产制造企业(原始寄件人)的,是原始寄件人拥有出口相应类别纺织品到相应国家的数量批额。如果纺织品在目的地海关因为没有有效配额而被禁止入口,退回费用将由寄件人承担。寄件人的弃件要求,我司将提交给目的地海关批准,决定权在目的地海关。如目的地海关强制性退回货物,退回费用由寄件人承担。 请各代理公司注意并通知各寄件公司,因此而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均辉速递公司客服部 2005-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