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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香港TNTA渠道货物随货资料操作要求的通知【2015(客)字第43号】
 2015-05-29
尊敬的代理,您好!
        接香港TNTA通知,为促使货物到达目的地后清关程序的顺利完成,随货清关文件(包括发票,装箱单,原产地证等等)必须放置于同一窗口贴内并牢固贴于货物外箱上,不能将随货清关资料放置包装箱内。请各代理知悉并转告发货人,寄件前请确保随货清关资料正确和齐全,我司交寄服务商前无法确保逐一审核随货资料和货物,如未能遵从上述规定,货件产生的一切清关延误及费用等后果,均由发货人承担。
 
均辉速递
2015-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