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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香港FEDEX渠道拒绝接受货物寄件方为香港的通知【2015(客)字第71号】
 2015-07-31

尊敬的代理,您好!


  即日起,我司香港FEDEX渠道不接受原始寄件方为香港的货物,即运单和发票上寄件方地址等资料均不能为香港地址,请各代理知悉并转告寄件人,在寄运货物前请严格审查此货物限制,我司交寄服务商前不予再次审核,如违反相关规定,导致货件被被退回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费用,均由发货人承担。请知悉,谢谢!

 


均辉速递
2015-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