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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货人黑名单问题【2015(客)字第116号】
 2015-11-30

尊敬的代理,您好!
      接香港DH通知,有部分寄件人因为曾经在寄运货件时出现过瞒报、谎报或低报的情况,又或者寄运过涉及仿牌、违禁品等货物等等,当地海关在发现这些情况后会把寄件人列为黑名单。而对于被海关列为黑名单的寄件人,香港DH将在接到通知当日起就拒绝接受其所交寄的货件。我司会把香港DH通知的黑名单信息随时提供给贵司,但不排除有些货件在到达香港后因服务商临时得知寄件人为黑名单而直接拒收,这些货件只能安排从服务商取回,将产生取件费和重寄操作费,这些费用均由寄件人承担,请各代理知悉并相互转告发货人。为免产生不必要的延误和费用,请发货人在交寄货物时务必严格审查货物及随货资料,杜绝寄运仿牌和违禁品,同时如实申报货物内容及价值,避免成为目的地海关的黑名单。
 
重寄操作费为RMB40/票;提货费收费标准:
1,30KG以内收取RMB100/票
2,300kgs以内收取RMB200/票,大于300kgs的超过部分按RMB0.6/KG收取

均辉速递
2015-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