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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香港DH渠道限制寄运电子烟货物的通知【2016(客)字第046号】
 2016-06-02
尊敬的代理,您好!
    接香港DH通知,即日起,禁止接受电子烟及其配件寄运到如下国家新增黄色部分),请各代理知悉并转告寄件人,寄运货物前请严格审查此寄运限制,我司出货前不予查核,如货件未遵从此限制将会直接被海关退件,且退件前不另行通知发货人,产生一切费用包括罚款等均由发货人承担。请知悉,谢谢!
 

国家

英文名称

阿联酋

UAE

巴林

Bahrain

伊拉克

Iraq

约旦

Jordan

科威特

Kuwait

卡塔尔

Qatar

沙特阿拉伯

Saudi Arabia

新加坡

Singapore

泰国

Thailand

 

均辉速递

201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