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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香港DH渠道寄运私人货物的最新寄运要求通知【2016(客)字第052号】
 2016-06-21
尊敬的代理,您好!
        接香港DH通知,为货物到达目的地后能顺畅安排清关以及派送,即日起,不论寄往的目的地国家,如收件方为私人的货物,随货资料需提供收件人有效的手机号码(建议发票清晰申报“Mobile NO. **********”)。
       请各代理知悉并相互转告,我司交货服务商前不予审查,如因当地无法联系收件人协助清关或派送,可能造成货件延误或被当地海关强制退件或销毁货物等情况,退件将不给予提前通知收发件人,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发货人承担,请知悉!
 
均辉速递
2016-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