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香港fedex通知,即日起,寄往科威特(Kuwait)的包裹,当地海关实行以下清关要求:
如满足以下其中一个条件,货物均需以正式清关方式进口,且需随货资料需遵从如下要求:
(1)随货均须提供商会印章的正本原产地证(不接受扫描件及复印件);
(2)(2)随货均须提供商会发行并印章正本商业发票;
商业发票内容申报要求:使用带有发货人信息抬头的信纸,详细申报收发件人及收件人信息(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每项货物的详细品名描述、数量、单价(不能申报为“0”)、总价值、价值币种、毛重、商品海关编码、发货人签字及公司盖章。且发票内容以英文申报并打印(不接受手写或者内容修改) 。
(3)(3)收件人应当地相关进口产品规定,提供相关货物的进口许可证协助清关;
以上请各代理知悉并转告发货人,寄件前请确保货物和随货资料遵从相关规定,并确保收件人能提供相关清关资料,我司交寄服务商前不给予审查随货资料,如因未遵从上述规定,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费用,均由发货人承担。请知悉!谢谢!
均辉速递
2016-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