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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马来西亚禁运投寄货物的通知【2017(邮)字第11号】
 2017-05-05
尊敬的客户,您好!
    接马来西亚邮局禁运投寄货物的通知,近期邮局查验到部分客户存在寄运违禁品的行为,为确保货物安全及航线的正常运行,邮局将会100%严谨检查每票货物,如邮局查到有此类货物或其他危险品均将直接销毁且不退还运费,并且还会对发货人处于55RMB/KG的罚款。
       以上事宜,请各客户知悉并相互转告,仔细查验货物,禁止寄运以下物品。我司交寄邮局前不给予逐一审核,由此产生的后果和罚款均由寄件人自行承担,请知悉。谢谢! 

禁寄品:
1. 纯电池:如充电宝(移动电源)、笔记本电池、手机电池、超过一块的配套电池(一个充电器加几个充电电池的)等
2. 武器:如铁莲花、手铐(包括玩具手铐)、枪(包括仿真枪和玩具枪)等
3. 任何刀具:包括厨房刀具
4. 含有酒精的液体:如烟油等
5. 打火机:包括没有油的打火机
6. 液体:喷雾剂、压缩气体、液体、香水、胶水、指甲油等

均辉速递
2017-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