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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香港DH寄运货哥伦比亚货物最新要求的通知【2017(客)字第019号】
 2017-03-10
尊敬的代理,您好!
      接香港DH通知,即日起,寄运哥伦比亚(Columbia )的货物需遵循如下要求:
一、收件方为私人仅限进口申报价值低于USD2000或者单票重量低于50KG的货物;
二、随货发票须为正本商业发票,发票价值币种必须以美金(USD)申报;
三、如寄运产品为手机,须遵从要求:
1、每个收件人每票货物只能寄运一部手机;
2、同一收件人/发件人同一天内同一时段寄运含手机的货物不能超过1票;
3、 如寄运产品包含手机,随货运单发票均必须详细申报手机及其零部件信息,以及手机的IMEI号码(移动设备国际识别码),如随货资料未申报手机IMEI号码,当地将自动将货物转正式清关进口,收件人必须安排正式进口清关程序进口货物;
4、收件方已获得哥伦比亚警方部门的授权进口手机;

        以上请各代理知悉并相互转告,出货前,请确保随货资料符合当地寄运要求,并且保证收件人已获取相关进口授权,我司将不予逐一审查,如由于货物未遵从相关规定,被服务商拒收、国外退回或销毁货物、,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费用由发货人承担。请知悉!

均辉速递
2017-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