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代理,您好!
接香港DH通知,即日起,所有寄运出口货件,发货人均必须完整并正确申报收/发件人的信息。
1、如发货方或收件方为公司,发货人必须提供完整的收/发货人公司全称、联系人名(不强制要求姓氏+姓名)、地址、有效联系电话;
2、如发货方或收件方为私人名义(无公司名称),随货必须要提供联系人的全名,即姓氏+名字(例如:Tom或是Mr.Harden为不完整的收件人名称,Tom Harden 才是完整的联系人姓名)。
香港退件提货费收费标准:
1、30kgs以内收取RMB100/票;
2、300kgs以内收取RMB200/票,大于300kgs的超过部分按RMB0.6/KG收取;
3、重寄操作收费标准:RMB40/票。
均辉速递
2017-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