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代理,您好!
接香港DH通知,即日起,所有寄运到乌兹别克斯坦(Uzbekistan)的包裹货物,随货出口清关发票的总申报价值必须要包含货物的寄运运费(发票分别注明货物运费及货物价值)。请各代理知悉并相互转告发货人,寄运货物前请确保随货资料正确和齐全,并确认收件人在当地具备清关能力,我司交寄服务商前将不予再审查货物及随货资料,如未遵从相关规定,导致的一切后果及费用,均由发货人承担。
均辉速递
2017-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