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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香港FedEx渠道寄运埃及货物的要求通知【2018(客)字第010号】
 2018-01-24

尊敬的代理,您好!

   接香港FedEx通知,即日起,寄往埃及(Egypt)的高价值货件需遵从如下清关规定:


1、当地禁止进口申报价值大于等于USD2000,且收件人为私人的货物:一经发现此类货物寄出,当地将不予通知直接安排退回,所产生的退回费用和关税等费用均需由发件人承担;

2、申报价值低于USD2000,且收件人为私人:货物到达当地时,收件人需向当地提交授权FedEx清关的信函。 并提供收件方有效的身份证副本;

3、申报价值大于USD2000的商业用途货物,清关要求如下:

   发件人随货需提供:由埃及商会和埃及驻原产国大使馆认证的正本原产地证明(Certificate Of Origin)以及由原产国商会认证的正本商业发票(Commercial Invoice),

   收件人需在当地提供:经过合法机构认证、含公司抬头、盖章及签字的正本授权信,确认用于进口此产品的款项已转账的银行确认函,海关另要求提供的其他清关文件,如:进口许可证或者工业许可证等。


   以上请各代理知悉并转告发货人,寄件前请确保货物及资料符合当地的寄运限制,且随货资料正确和齐全,我司交寄服务商前不给予审查,如因未遵从上述规定,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费用,均由发货人承担。请知悉! 谢谢!


均辉速递

2018-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