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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Aramex渠道寄运货物的最新要求通知【2018(客)字第012号】
 2018-01-26

尊敬的代理,您好!

    接Aramex通知,即日起,经Aramex渠道寄运所有文件及包裹货物,发货人需在随货运单及发票上注明收件方正确有效的邮箱地址,请各代理知悉并转告发货人,寄运货物前必须严格审核随货资料,我司将不予再次审核,如因未遵从上述规定,服务商将会征收RMB50/票,请发货人严格把关,否则由此产生的服务商罚款及清关问题等导致的费用,均由发货人承担。请知悉! 谢谢!


均辉速递

2018-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