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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TNT渠道亚马逊货物寄运要求的通知【2018(客)字第064号】
 2018-07-04

尊敬的代理,您好!

    接TNT通知,由于全球各国的亚马逊仓库均不是清关实体,并没有任何的清关能力,且当地TNT不能作为代理进行清关,因此,即日起,香港TNT及大陆TNT寄运所有收件方为亚马逊的货物,必须遵循如下寄运要求 :

1,货物必须以关税预付(DDP)寄运出口,发票上必须注明DDP条款;

2,发票上必须注明EORI号码以及VAT税号;(注:EORI号码为欧盟企业注册号,该号码是欧盟国家内凡是有经济活动,尤其是有进出口生意的企业必备的一个登记号)

3,发票上必须注明EORI号码以及VAT税号所对应的清关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信息。

 

附件为发票模板,请查阅,谢谢!

亚马逊发票模板.xls

 

             以上请各代理知悉并转告发货人,寄运货物前请确保货物遵从上述寄运要求,我司交寄服务商前将不予再审查货物及随货资料,如因未遵从上述规定导致的后果及费用,将由发货人承担,谢谢!

 

均辉速递

2018-0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