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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香港DH渠道寄运电池货物的最新通知【2018(客)字第075号】
 2018-08-21

尊敬的代理,您好!

    接香港DH通知,即日起寄运电池货物须遵从如下操作要求:

1、一票货物内含有两种不同包装指示的电池(例如配套和内置),则两种电池信息必须同时在运单和发票上申报,例如:货物内含配套电池PI966和内置电池PI967,须先申报配套电池PI966,后申报内置电池PI967的信息;

2、香港DH渠道寄运内置少于2个batteries,4个cells的电池货物,外包装可以DH包裹袋寄运;但含电池货物需以符合电池寄运要求的纸箱单独包装后再以DH包裹袋装运。

    如上请知悉并转告发货人,我司交寄服务商前,将不逐一审核货物及随货资料。如货物未遵从上述寄运要求,将被服务商截扣或被当地退回,由此产生的提货费或退回相关费用,由发货人承担。谢谢!


均辉速递

2018-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