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您好!
接香港DH通知,所有寄往土耳其的货件,进口货物的个人或公司应为运单及发票上的收件人。如需更改收件人信息,须向土耳其海关提交相关的资料进行正式申请(如:原收件人及新收件人的解释信函、新收件人信息的发票、身份证复印件、签名等),并会有罚款产生。
请各代理知悉并提醒发件人,在寄运货物前务必与收件方确认正确的收件人信息,以免产生不必要的延误及损失。谢谢!均辉速递
2018-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