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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准确申报货物出口申报价值的通知【2018(客)字第104号】
 2018-12-13

尊敬的代理,您好!


      接香港DH通知,各国海关投诉出口货物申报价值低报情况十分严重,现各国海关已对货物价值低申报进行严厉打击行动,一经被当地海关查获价值低报,涉事货件将可能会被当地海关无限期扣货、强制退回发货地、销毁、或向发货人收取高额罚款等处置。

      请寄件人务必以收/发货方双方的交易价格作为货物的价值申报(不能以出厂成本或采购成价作为申报价值),并建议随货提供双方交易记录以便协助清关,如货物作为样品或礼品等寄运,也必须以货物真实市场价值作申报。请各代理知悉并转告发货人,货物出口必须如实申报货物价值,否则导致海关退件或销毁,由此产生所有后果和费用均由发货人承担,且退件或销毁前海关将不作另行的通知。

 


均辉速递

2018-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