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您好!
接香港FEDEX通知,从2019年1月9日起,寄运附带锂电池的货物(包括PI966/967/969/970),去往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拉丁美洲及欧洲国家,将不再需要提供电池信,其余国家随货仍需提供电池信(电池信最新版本请见如下附件)。请各代理知悉并转告发货人,确保所有随货资料符合相关规定,如果由于随货电池资料不符合要求,货物将被服务商截扣,并且强制要求发货人安排取回,因此产生的延误及一切费用均由发货人承担。谢谢!
电池信最新版本:Shipper Declaration.pdf
均辉速递
201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