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代理,您好!
接香港DH通知 ,所有寄往土耳其(Turkey)的包裹,需遵从以下清关要求:
1、发票上需详细申报货物内容;
2、发票上需要注明8位HS CODE;
3、如收件方为公司,随货需提供收件人公司税号;如收件方为个人,随货需提供收件人身份证号码;
4、如收件方非土耳其公民,随货需提供收件人土耳其临时身份证号码;
5、如寄运的货物为样品,出口原因(Reason for Export)需注明为“Sample”;
6、运单及发票上必须有收件人正确联系电话及Email。
请各代理知悉并转告发件人,寄运货物前必须要确保随货资料正确和齐全,我司交寄服务商前,将不再逐一审核货物资料,如货物未能遵从上述规定导致的一切后果及费用将由发件人承担。请知悉,造成不便,敬请见谅!
均辉速递
2019-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