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代理,您好!
接香港DH通知,自3月1日起,寄运附带电池的货物,MSDS文件(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无需再随货,但相关文件需由贵司自行妥善保存,如后期货物查到有问题时可及时提供给我司跟进,请各代理知悉并相互转告,寄运锂电池类货物必须严格按照IATA针对电池货件的相关规定,并如实申报寄运的货物内容,否则产生一切责任和费用由发货人承担。请知悉!谢谢
均辉速递
2020-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