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代理,您好!
接香港DH最新通知,低申报货物附加费RMB450/票将于4月1日起正式生效,该生效时间不是货件提取日期,而是货件确定为低申报的日期,即任何在4月1日当天及之后被确定为低申报的货件(包括4月1日前寄出的货件),DH将直接向寄件人收取相关费用,不会事先通知。
请各代理知悉并转告发货人,寄运货物时务必以收/发货方双方的交易价格作为货物的价值申报(包括样品及礼品,不能以出厂成本或采购成本作为申报价值),否则导致的一切后果及费用将由发货人承担。谢谢!
均辉速递202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