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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木包装往日本须经加热或薰蒸处理
 2007-03-27
尊敬的代理: 您好! 接香港DH通知,由2007年4月1日起,日本(Japan)对于进口的原木包装货物,将实行ISPM No15政策。即凡是原木包装,必须经过加热处理或者药液灭虫处理,随货须附上处理证明书以及在原木包装上盖有已处理印章,才可被日本接受进口。 请各代理知悉并互相转告,因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见谅! 均辉速递客服部 2007-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