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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加拉海关新政策
 2007-03-28
尊敬的代理: 您好! 接获专线服务商通知,从2007年3月19日起,孟加拉(Bangladesh)的海关政策将有如下变动: 包裹类货物的进口必须经正式进口程序,并且要求收件人提供下列资料: 1、 Value Add Tax NO. - 增值税号 2、 Import Registration Certificate - 进口登记证 3、 Letter of Credit - 信用状(收件人可支付寄件人货款的银行存款证明) 如收件人无法提供上述清关资料,则运输商清关公司无法代替收件人进行清关。货物将被扣关,收件人必须自行负责货物的清关手续,并且当地海关将征收重额关税。只有文件、重量在5公斤以下并且价值少于USD100.00的小包裹,不需要提供上述资料,运输商清关公司能自行顺利清关。 请各代理在投寄重货或高价值货品往孟加拉之前,确保收件人能够提供上述清关资料。